为推动我省零售药店进一步向专业化方向发展,提高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,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药学服务的更高需求、保障安全用药的健康环境,推动慢病药房、特病药房、双通道药房的有序发展,根据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提出的《黑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》要求,近日,在黑龙江省药监局和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,《特药药房(DTP 药房)经营服务规范》、《零售药店慢性病药品经营服务规范》两项地方标准正式出台。
两部标准起草过程中,得到了省药监局大力支持,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学者历时10个月,通过立项、走访调研、广泛征求意见,前后进行了5次讨论,在省市场局、省医保局及社会各界和全体会员努力下,经过专家评审,两项标准终于得到省标准化主管部门的批准,并于2022年12月24正式实施。
两部标准根据我省地域广、交通不便。零售药店分散且药学专业人才匮乏的现状,对省会城市、经济落后地市、人口稀少县乡镇药店的药师配备、房屋面积等因素因地制宜的做了不同要求,目的是通过专业化药房带动普通药房发展,提高全省零售药店整体运营能力和水平。
目前,《零售药店慢性病药品经营服务规范》、《特药药房(DTP 药房)经营服务规范》尚无国家和行业标准,两部标准规范指标科学、完整、合理,创新性明显,填补了我省零售药店慢性病药品经营服务规范、特药药房(DTP 药房)经营服务规范的空白,对于引领我省专业药房发展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。
两部标准的出台对于加强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,改变我省零售药店小、多、散的局面,提高零售药店健康有序发展及公平竞争提供了可靠依据。